一、 招標文件澄清部分
1、對招標文件內容進行修改如下:
序號 |
條款號 |
原文 |
現文 |
1 |
招標公告第十一條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(北京時間) |
十一、遞交投標文件時間(北京時間): 2025年 6 月 11日上午9時30分至10時0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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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遞交投標文件時間(北京時間): 2025年 6 月 18日上午9時30分至10時0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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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招標公告第十三條-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(北京時間) |
十三、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(北京時間): 2025 年 6月 11 日10時0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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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(北京時間): 2025 年 6月 18 日10時0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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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招標公告第十四條-開標地點 |
十四、開標地點:廣州市越秀區白云路111~113號白云大廈16開評標一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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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、開標地點:廣州市越秀區白云路111~113號白云大廈16樓開評標一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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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招標文件 第一部分 投標須知 投標須知前附表-序號6開 標 |
時間:2025年 6 月 11 日10時00分。 地點:廣州市越秀區白云路111~113號白云大廈16開評標一室。 投標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(具有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)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參加投標、開標會。 |
時間:2025年 6 月 18 日10時00分。 地點:廣州市越秀區白云路111~113號白云大廈16樓開評標一室。 投標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(具有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)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參加投標、開標會。 |
5 |
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涉及“高效減水劑(高性能)”或“高效減水劑/高性能減水劑”字眼的均修改為“高效減水劑”,第四部分評標辦法及第五部分投標文件格式除外。 |
1、請招標方、招標代理機構明確結算數量是否與減水劑摻量掛鉤,若減水劑超出約定的控制摻量范圍,數量如何結算?如因貴司原材料變化導致我司摻量/材料成本增加,如何考慮結算?
答:招標文件中約定的1.0-1.3%的減水劑摻量為我司對外加劑實際生產摻量的企業成本內控要求,因此貴司報價應充分考慮減水劑摻量和原材料變化對成本的影響。(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:第二部分擬簽訂的合同文本中“第二條合同標的及總價款4、以上材料數量為暫定數量,具體結算數量以到貨后雙方確認的對賬單為準,合同總價款以貨物單價乘以甲方實際驗收合格的供貨量。”及第三部分招標需求中第3條“本次項目采購外加劑1400噸為計劃數量,招標人不承諾最低采購數量,實際采購數量由需方按實際生產需求分批次進行采購、結算。”)
2、高效減水劑與高性能減水劑為不同的產品,請招標方、招標代理機構明確本次招標的產品為高效減水劑還是高性能減水劑?
答:招標文件第三部分招標需求第8條中《外加劑(部分)技術要求表》已根據減水劑摻量和減水率等相關要求,明確本次招標外加劑為聚羧酸高效減水劑。
三、相關說明:
本澄清及答疑文件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,如對同一事項的表述與之前所發出的招標文件不符,則以本澄清及答疑文件為準。
招標人:廣州市市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2025年5月29日
附件:澄清及答疑文件